為促進潮南區城鎮化發展、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現將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擬征收位于仙城鎮仙門城居委新星經濟聯合社轄區內紅泥樹腳洋的集體土地(具體征地范圍詳見附件)。
二、土地現狀
擬征收的土地位于仙城鎮仙門城居委新星經濟聯合社紅泥樹腳洋,土地屬仙城鎮仙門城居委新星經濟聯合社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面積0.4公頃(折合6畝),土地地類全部為農用地(其中:耕地0.3715公頃,其他農用地0.0285公頃);征地范圍內有4.5畝土地地上種植石榴樹、番薯、土豆和青菜,無流轉或承包,屬于集體統一經營的土地。征地范圍內不涉及附著物。
三、征收目的
征收的土地擬作為商服用地(加油加氣用地)。
四、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按照《潮南區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規定的標準執行,征地補償標準(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為每公頃人民幣235.35萬元;征地范圍內土地涉及青苗共計4.5畝,按1萬元/畝(含土地清障費用)的補償標準由仙城鎮仙門城居委新星經濟聯合社包干補償,青苗補償費由仙城鎮仙門城居委新星經濟聯合社根據實際負責落實安排;征地范圍內不涉及附著物。
五、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措施
征地安置方式采取貨幣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安置相結合的方式,留地安置問題仙城鎮仙門城居委新星經濟聯合社選擇落實留用地一并報批,按征收農用地面積15%的比例計算,留用地面積為0.06公頃(折合0.9畝)
根據粵府辦〔2021〕22號文規定,對征地項目涉及的被征地農民實施社會養老保險。擬征收土地面積為6畝,按我區平均征收區片綜合地價15.69萬元/畝的12%計算,應計提的征地社保費11.30萬元(計提征地社保費暫按粵府辦〔2021〕22號文執行,待市出臺相關規定后,按市新出臺的有關規定標準執行,多退少補)。單列計提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列入征地成本。該地塊為村集體統一經營土地,征地社保金分配按照被征地農戶16周歲以上人口平均分配原則確定具體參保人名單和補貼金額。
六、辦理補償登記期限和地點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應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者其它有關土地權屬證明材料,到仙城鎮仙門城居委新星經濟聯合社辦理補償登記;未登記的,按規定辦理。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告期為30個自然日,自發布之日起算。
八、異議反饋渠道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如對本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見的,請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向汕頭市自然資源局潮南分局提出書面意見(地址:汕頭市潮南區峽山街道黨政辦公綜合樓5樓,郵編:515144,聯系電話:0754-89606639)。逾期未提出的,視同無意見。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土地征收、轉用定界紅線圖
汕頭市潮南區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
附件:土地征收、轉用定界紅線圖